法規名稱: 臺中市違章建築物補辦建築執照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7月21日

條文關聯

  臺中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處理本市未依建築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取
  得建築執照而擅自建造之建築物申請補辦建造執照、雜項執照及使用執
  照,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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