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縣公共營業場所強制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條文關聯

  臺中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確保公共
  營業場所安全,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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