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10月28日

條文關聯

  彰化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教育健全發展,提升教育經費有效
  運用,特設置彰化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教育
  經費編列與管理法第十三條規定,訂定本辦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