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使用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2月4日

條文關聯

為加強推行文化建設,倡導正當藝文活動,並使用南投縣政府文化局場地
(以下簡稱本場地)發揮社會教育功能,達成提昇文化水準之目的,特訂
定本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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