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嘉義縣公園綠地及行道樹認養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2月20日

條文關聯

  嘉義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鼓勵社會大眾共同參與本縣公園綠地及
  行道樹之綠美化,管理維護工作,以提昇縣民休閒生活品質及減輕縣庫
  負擔,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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