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南市市區道路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6年9月8日

條文關聯

臺南巿(以下簡稱本巿)為明確釐定本市市區道路及其附屬設施分工權責
、設施維護、使用管制等事項,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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