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玉里鎮殯葬設施使用管理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10月09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加強公墓、火葬場及納骨堂之使
  用管理與維護,依據地方自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目、第二十
  五條及殯葬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之事項,適用殯葬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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