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以下簡稱本所)為加強公墓、火葬場及納骨堂之使 用管理與維護,依據地方自度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第三目、第二十 五條及殯葬管理條例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之事項,適用殯葬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