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立體育場場館使用管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10月27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行全民體育活動,加強花蓮縣立體育
  場場館之管理使用,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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