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政府公報發行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2年08月18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簡化文書處理作業,加強政令宣導,發
  行「花蓮縣政府公報」(以下簡稱本府公報),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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