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保安警察第四總隊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76年01月17日

條文關聯

  臺灣省政府為維護省屬機關及省營事業機構安全,特設臺灣省保安警察
  第四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隸屬於臺灣省政府警務處,兼受有關廳
  處指揮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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