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各縣市立慢性病防治所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09日

條文關聯

  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為徹底防治結核病及慢性病以增進國民健康,特
  設慢性病防治所(以下簡稱各慢性病防治所),隸屬於各縣(市)政府
  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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