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公共造產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1月20日

條文關聯

  臺灣省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推行縣市暨鄉鎮縣轄市公共造產,拓展
  地方自治事業,充裕自治財源,加速經濟建設,特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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