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港灣技術研究作業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2月04日

條文關聯

  臺灣省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培育港灣專業人才,特設置港灣技術研
  究作業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預算法第十九條之規定訂定本辦
  法。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