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為調處有關案件之需要,得推派委員或調派業務有關人員組成專案 小組赴實地調查,並研擬意見,提供會議參考。 前項調查及意見之研擬,必要時主任委員得於會議前請有關委員或調派 業務有關人員組成專案小組為之。 前二項專案小組,並得邀請其他專家或委員提供諮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