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55
人,瀏覽人次:
90947904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基層地政主管人員職期調任實施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07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縣(市)政府間,省政府地政處與縣(市)政府或直轄市政府間,內政 部地政司與直轄市地政處或省政府地政處間之地政人員調任,準用本辦 法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