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科技設備監控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28日

條文關聯

實施科技設備監控期間,觀護人應對受監控人之執行情形進行訪視、查證
。必要時,得通知相關機關依法處理。
〔立法理由〕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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