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考核及糾紛處理處掌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環境保護事務之經常調查及報告事項。 二、關於直轄市、縣(市)執行環境保護事務之考核事項。 三、關於環境保護糾紛事件鑑定、處理之法規研訂事項。 四、關於重大環境保護糾紛事件之協助鑑定、處理及申訴事項。 五、關於環境保護事件處理之追蹤、考核事項。 六、關於環境污染源管制之復查事項。 七、關於其他環境保護事務之執行、考核及糾紛處理事項。
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作業,作文字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