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3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辦法所稱受理存款機關為臺灣銀行及其各地方分支機構;所稱審定退
  休機關為教育部、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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