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商應檢具下列文件,與本公司訂立轉融通契約、開立轉融通帳戶: 一、主管機關核發之許可證照影本。 二、最近二年度財務報表,及當年度依有關法令規定應公告或向主管機 關申報之財務報表。 證券商於轉融通帳戶開立後,每月應依有關法令規定應公告或向主管機 關申報之財務報表,送本公司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