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88
人,瀏覽人次:
961044919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審計部福建省審計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1月09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第二科掌理連江縣議會、連江縣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連江縣各鄉(鎮) 民代表會、鄉(鎮)公所及其所屬機關之公務審計、公有營業及公有事 業審計,辦理事項準用前條各款之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