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會務會議,由主任委員召集之並擔任主席,每月舉行一次,必要時 得召開臨時會議,均以下列人員組成: 一、主任委員。 二、副主任委員。 三、主任秘書。 四、組長。 五、主任。 六、秘書。 七、人事管理員。 前項會議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