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公民投票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2月23日

條文關聯

公民投票案提案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千分之
三以上。
公民投票案連署人人數,應達提案時最近一次市長選舉選舉人總數百分之
五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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