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新北市農藥販賣業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2月29日

條文關聯

  農藥販賣業者復業時,應於復業前檢附原執照,向本局申請。
  前項申請經核准者,應於原執照上註明復業日期後發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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