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機關之收入,應填具繳款書交繳款人連同現金或到期票據,繳交代理機 關或代辦機關轉解市庫存款戶。繳款書應具備收據、報核、報告、通知及 存根各聯。 代理機關或代辦機關收到前項繳款書及現金或到期票據核與所載金額相符 後,應將繳款書各聯加蓋收訖日戳及收款人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