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新生入學程序如下: 一、由各國小於每年五月三十一日前依學生住址之學區別,造具該學年 度畢業生分發國中入學名冊一式四份;其中二份送學區國中,一份 存校,一份送本府教育局。學生住址應註明里、鄰、戶籍地、設籍 日期及聯絡電話。 二、各國中於六月中旬前寄發入學通知單,通知學區學生入學。 三、各國中新生報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