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有特殊栽植情形、類別、品種規格之農作改良物,本府得依當地之情 形核實查估,辦理補償;其有認定之困難或產生糾紛時,得委託具有公 信力之專業機構查估,並提請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評定之。 委託之查估費用由需用土地人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