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中市市有財產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2月6日

條文關聯

  市有不動產由各該管理機關向管轄地政事務所以臺中市名義辦理所有權
  登記,並以各管理機關名義辦理管理機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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