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彰化縣國民中小學防止越區就讀實施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1月06日

條文關聯

  各國民中、小學教務、訓導配合實地訪問調查時,如有徇私情形,經本
  府抽查發現時,除學生勒令返回原校獲改分實際居住所屬學區國民中、
  小學就讀後,學校有關人員應受連帶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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