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南投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條文關聯

申請人不服本府協調結果者,得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
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再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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