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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南投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南投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30215941號令修正發布第 10條條文
法規體系:
/
南投縣
/
社會類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7年8月8日南投縣政府府行法字第09701517860號令訂定發布全 文11條;並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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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3年11月4日南投縣政府府行法字第1030215941號令修正發布第 10條條文
法規異動
修正
[修正]第十條
申請人不服本府協調結果者,得依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 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第三條之規定再向衛生福利部申請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