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87
人,瀏覽人次:
93015626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南市性侵害被害人補助自治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12月11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第五條第一項第五款所指緊急生活扶助費用補助,依當年度每月最低生 活費用為補助標準,每人每次補助三個月,同一案情以補助一次為限。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