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797
人,瀏覽人次:
949158982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省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70年07月04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承裝業變更登記事項時,應於變更事項發生日起一個月內填具申請書, 連同原登記執照申請換發新執照,執照遺失時,應即申請補發。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