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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灣省公園管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12月12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凡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拒絕入園或勒令離園,其不聽制止者,報請警 察機關依法處理: 一、騎乘車輛者。但嬰兒車及輪椅不在此限。 二、酗酒者。 三、攜帶危險物品者。 四、傳染病或精神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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