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議會組織規程
時間: 中華民國082年11月17日

條文關聯

  縣議會置議長、副議長各一人,由縣議員以無記名投票分別互選之。
  前項選舉投票,於議員宣誓就職典禮後即席舉行,並由縣長主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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