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繪稿圖上(包括像片及其覆蓋圖)繪註各項地物時,得用左列顏色墨 水分別繪註: 一、藍色:用於水部,如河流、湖泊、水庫、池塘、海岸線等之描繪。 二、紅色:用於道路及房屋之描繪。 三、黑色:用於各種地物記號之描繪之地名註記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