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礦場安全法臺灣省地下金屬、非金屬礦場施行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1年12月08日

條文關聯

  坑內道路之截面規格除應具備通風條件外,其寬度應依左列規定:
  一、捲揚斜坑:車廂與坑壁間距離至少應在0.七五公尺以上。
  二、水平坑道:車廂與坑壁間距離至少應在0.五公尺以上。
  三、複線車道:車廂與車廂間距離至少應在0.三公尺以上。
  輸送機或鋼索搬運之坑道規格,準用前項規定。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