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海船所有人責任限制統一公約
時間: 中華民國013年01月01日

條文關聯

  本公約所稱之噸位,依下列方式計算之:
  如為蒸汽機船舶及其他動力推動之船舶,指其淨噸數加自總噸位計算淨
  噸位時因機器間空間所減除之數。如為帆船指其淨噸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