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地區地下水管制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07月22日

條文關聯

  (令裝設循環設備之情況)
  管制區內以地下水作為工業用水及冷卻用水者,由主管機關按其實際情
  形,分別通知水井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裝設循環設備,以為水之再利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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