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空運動員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3月21日

條文關聯

  應徵單位接到飛機徵用令後,應即配當飛機及操業空勤人員,按規定時
  間、地點向使用單位報到,並以書面通知使用單位。
  前項操業空勤人員之配當,具有徵用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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