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與本辦法所定相關會議之人員,應簽署保密協議,對於應予保密之內容 ,負有保密義務。
為確保關鍵技術項目之公平性及安全性,定明參與關鍵技術項目審查、諮 詢及認定相關會議之人員,對於應予保密之內容,應負保密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