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會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2月3日

條文關聯

漁區內具有會員資格之漁民滿一百人以上時,得發起組織區漁會。
下級漁會應加入上級漁會為會員,並應受上級漁會之輔導;其辦法由中央
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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