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18日

條文關聯

漁產業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不予補助:
一、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情形而無法補正,或經通知限期補正,屆期未完
    成補正。
二、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三、未符合第八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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