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缺氧症預防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6日

條文關聯

  雇主使勞工於通風不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作業時,為防止儲槽、反應槽等容器之安全閥等
  排出之惰性氣體流入,應設置可使安全閥等所排出之氣體直接排放於外部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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