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76
人,瀏覽人次:
89936617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公正第三人認可及其公開拍賣程序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委託拍賣契約應以書面為之,至少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債權人。 二、抵押權順位。 三、執行名義種類。 四、取得執行名義費用。 五、實際債權金額。 六、委託拍賣標的物。 七、拍賣方式。 八、拍賣費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