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環華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證券商轉融通業務操作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公司就轉融通業務,於會計帳簿上記載下列事項:
一、轉融通之貸放及償還。
二、轉融通擔保品及轉融券保證金之徵收及交付。
三、轉融通擔保品及轉融券保證金之補繳及退還。
四、各項利息及費用之收入及支付。
五、其他有關帳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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