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科掌理福建省政、金門縣議會、連江縣議會、金門縣政府、連江縣
政府及其所屬機關;金門縣、連江縣各鄉(鎮)民代表會、鄉(鎮)公
所及其所屬機關之財物 審計,辦理左列事項:
一、關於監督所管機關重要採購案件預算之執行事項。
二、關於所管機關採購之規劃、設計、招標、履約、驗收及其他相關作
業之稽察事項。
三、關於所管機關現金、票據、證券及其他一切財物之管理運用之調查
事項。
四、關於所管機關現金、票據、證券、財物或其他資產之遺失、毀損、
報廢或其他意外事故而致損失者之審核事項。
五、關於經管債券機關通知債券抽籤還本及銷毀案件之處理事項。
六、關於所管機關財務效能之考核、財務責任之核定、財務上不法或不
忠於職務之行為及其他專案之之調查事項。
七、關於所管機關會計制度及內部審核有關採購規章之會商事項。
八、關於其他依法律應行辦理之財物審計事項。
九、關於縣議會、鄉(鎮)民代表會諮詢財物審計案件之擬復事項。
十、關於所管機關函請解釋有關財物審計法令之擬辦事項。
十一、關於本科工作計畫與工作報告之編製及其他屬於本科應辦事務之
處理事項。
十二、關於本科業務資料檔之建立保管與文書檔案事務之管理及統計資
料之提供事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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