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雄市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獎勵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6月02日

條文關聯

  依本辦法申請獎勵或補助者,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主管機關之查訪、
  考核,並應提供查訪及考核所需之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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