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4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會委員會議,每個月舉行一次,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由主任委員召
  集並擔任主席,主任委員因故不能出
  席時,由副主任委員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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