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90
人,瀏覽人次:
95391193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臺灣省陸上魚塭養殖漁業登記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0年9月1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養殖漁業登記證之登記事項變更時,應檢具變更登記申請書及有關證件 向魚塭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請變更登記,經該公所核實後轉 縣(市)政府辦理。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