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或巡守員之任務如左: 一、維護各項公共設施安全及環境衛生。 二、協助維護治安,並巡邏、守望工作。 三、協助住(用)戶之急難救護及災害防救。 四、協助查報公共危險物品之非法製造、儲存或使用。 五、設簿登記該處所之住(用)戶及人口。 六、通知住(用)戶依法辦理遷出、遷入登記及申報流動人口登記。 七、其他服務事項。